作者:李阿文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76~1876
尺寸:長:43 x 寬:41cm
釋文:立議歸管田業抵欠字人六房兄弟承父遺下有大份田尾埔●直透至下庄子六石租田壹叚當日承父遺囑原欠人上債務多少將租抵利所欠銀項共計壹仟柒佰壹拾元茲因房多不能合一辦還不得已再為商酌愿將此田底租谷分配房內或多或少甘愿坐分抵還所久之需其田原係壹佰陸拾弍石之額其銀利每元長年的納利谷玖升依算每房該分欠項銀弍佰捌拾●元該配租額弍拾捌石伍斗以抵銀利之需今因不得照鬮均分權為酌照租抵納自分以後倘能清還其銀係各房自己才能如能開闢多少仍係各管不得爭長論短枝節生端此乃兄弟歡愿並無相強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歸管田業抵欠字六紙各執壹紙字炤
即日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76年(光緒2年)李阿文等立議歸管田業,共1張,契面上除在場以外,其餘各人名下皆有花押,有標記半幅。立議歸管田業抵欠字人六房兄弟,承父遺下田尾等,下庄子,承父遺囑原欠人債務將租抵利,共計1710元,茲因房多不能合一辦還,再商酌抵銀利。今因不得照鬮均分權,乃兄弟愿並無相強,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歸管田業抵欠字六紙,各執壹紙字炤。
登錄號:1996001007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