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榮聰等人
立契人:簡火,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大正五年拾壱月拾壱日歲次丙辰拾月拾六日
尺寸:長:28 x 寬:20cm
釋文:850071.01
簡榮聰 簡榮田家族契尾
850071.02
夫水之出者必有源木之生者必有本苟塞其源戕其本者其支流枝葉必枯無顧林仔頭庄壹四五番地祖祠自建築以來倒壞多處查其會股合約字及會股簿失之久矣俱無踪蹟故德潤祖之公業被虫鼠食之過半如此觀之並非自塞其源戕其本者乎噫祖先之帶靈耶爰是火等不揚固陋於舊歷拾月初拾日請草鞋墩區長李昌期君南投街區長林文智君到場立會在帝爺廟開德潤祖派下恊議會其會議結局仍舊將此北投堡林仔頭庄壹壹四番田及仝所壹壹五番田為林仔頭庄德潤祖之公業逐年輪流祭祀另再募會股金充為北投堡林仔頭庄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大正5年(1916)簡榮聰家族契尾,簡榮聰、簡榮田家族的契約契尾。立書人為眾多的家族成員,祖祠自建築倒壞多處,公業本自祖先,爰請草鞋墩區長李昌期與南投街區長林文智君到場在帝爺廟前協議將北投堡田等立合約字參通各房永遠存炤。
登錄號:1996001010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