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嘉慶十年叔老立永杜賣盡根契
登錄號:19970010081的圖片(19970010081_A001.jpg),第1張,共3張
僅限公開瀏覽   
登錄號:19970010081的圖片(19970010081_A001.jpg),第1張,共3張
登錄號:19970010081的圖片(19970010081_A002.jpg),第2張,共3張
登錄號:19970010081的圖片(19970010081_A003.jpg),第3張,共3張
作者:叔老
立契人:叔老, 文在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05~1805
尺寸:長:46 x 寬:43cm
釋文:立永杜賣盡根契人北投保南勢庄族叔老有鬮分應份水田半埒併自買胞兄漢田半埒共一埒經官明丈二甲五分正其東西室界址登載上手契內明白年載屯租銀八員一毫又帶番口糧租十一石九斗正併帶大圳水三分又草鞋墩新舊圳水各八分通流灌溉今因乏銀別置托中將田送賣與族姪孫文在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言議時值價銀九佰八十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交族姪前去起耕招佃收租納稅永為己業自此一賣價高銀足永斷葛藤日后老子孫永不敢言及添洗找贖生端滋事保此田明係自己鬮分併買胞兄物業與叔兄弟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及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此等老一力抵當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05年(嘉慶10年)叔老立永杜賣盡根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10,為「彰化縣邑用印」2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正堂胡給南投楓樹腳董事蕭總戳記」2枚、「正堂胡給北□保三條□□□□戳記」1枚、「北投社番業主阿綠私記」1枚、「北投社番業主猫六圖記」1枚、其餘2枚。立契人為北投保南勢庄族叔老,有鬮分應份水田半埒,併自買胞兄漢田半埒共1埒,年載屯租銀8員1毫、又帶番口糧租11石9斗、併帶大圳水3分又草鞋墩新舊圳水各8分。因乏銀別置,將田送賣與族姪孫文,交易金額為價高銀980大員。西元1788年(乾隆53年)林爽文事件結束後,清廷決定在臺灣實施番屯制度,由各熟番番社挑選人員編成屯丁。番屯制度下相關土地開墾的收入,會用做為屯租的來源。

登錄號:19970010081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已瀏覽清單
藏品()的圖片
藏品(臺灣扁絨螯蟹)的圖片
藏品(民族至上)的圖片
藏品(建築圖)的圖片
藏品()的圖片
藏品(鄧南光135底片(905))的圖片
藏品(高玉樹金婚榮慶-0005)的圖片
藏品(1976年2月2日陳中統寄蔡憲子書信)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