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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咸豐七年張光彩等二人立杜賣盡根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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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光彩等2人
立契人:張光彩、張光耀, 林慶水、林玉環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57~1857
尺寸:長:54 x 寬:81cm
釋文:立杜賣盡根田契人張光彩光耀有承父遺下公業一處址在新庄仔庄頭東至湳水溝為界西至黃梔仔坑口直連至山坑為界南至林家田毗連為界北至林家田毗連為界四至界址明白為界帶上份林家田尾水餘水灌溉年配納業主定額大租粟二石四斗正今因乏銀別創愿將此公業出賣與人先盡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招賣與林慶水玉鐶等兄弟出首承買當日仝中議定照時值杜賣盡根田價銀二佰零四元正其銀即日仝中交彩耀等兄弟親收足訖隨即仝中踏明此公業四至界址併界內所有物業一概盡行交付典承買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收租納課永為己業□賣千休寸土不留葛藤永斷日後彩耀等兄弟及子孫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57年(咸豐7年)張光彩等2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3,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南桃庄業主□□□圖記」1枚、半截戳記2枚、印章2枚。立契人為張光彩、光耀,有承父遺下公業壹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新庄仔庄頭,帶上份林家田尾水餘水,年納業主定額大租粟。因乏銀別創,將此公業出賣與與林慶水玉鐶等兄弟,交易金額為價銀204元。此公業被賣出,由林慶水玉鐶等兄弟所購得成為新業主。

登錄號:19970010260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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