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新發等3人
立契人:簡新發等3人, 林本源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光緒拾陸年十二月
尺寸:長:57 x 寬:82cm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90年(光緒16年)簡新發等3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人(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6,為「淡水縣邑用印」2枚、「淡水縣邑用印」半截戳記3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簡新發等3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代辦恂德公祀業祀田水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海山保山仔腳庄,納錢粮、補水秤餘銀。簡新發等因公費不足,將此田業賣給林本源。交易金額為價銀517元。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登錄號:1998001064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