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詳、不詳
立契人:張振清等5人, 林本源.林景仁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99~1899
尺寸:長:27 x 寬:34cm
釋文:大日本帝國政府 契尾番號第千九百五十四號 契約年月日光緒二十八年十二月 種目買受 買受人質入人住所氏名擺接堡枋橋街第一□□ 林本源相續人林景仁 賣渡人質取人住所氏名大加納堡艋舺廈新街八□□ 張振清相續人張丕璋 丕澤 丕坤 丕湖 事項 位置大加蚋堡奎底□ 目的物一中則田四毋七分五厘三屯一絲四忽四微 一中則田一甲0三厘二毛四絲 金額九千五百三十五元 稅金二百八十六元五錢 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規則ニ由リ此契尾ヲ授與ス 明治三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臺北縣 譯文 右遵照明治三十年律令第四號契稅章程授執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99年(明治32年)12月14日臺北縣第1954號契尾給林景仁,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張振清相續人張丕、澤、坤、湖,住在大加吶堡艋舺厚新街戶,於西元1894年(光緒20年)12月把土地賣給林本源相續人士林景仁,住在擺接堡枋橋街第1戶。所賣土地位於大加吶堡奎府□,一中則田4甲7分5厘3毛1絲4忽4徽、一中則田1甲0分3厘2毛4絲,價格為金9535円也,納稅銀金286円5錢,遵照明4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登錄號:19980010771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