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溫義
立契人:廖公瑾等2人, 劉木防等3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944~1944
尺寸:長:25 x 寬:33cm
釋文:領收證 一、金壹千七百四拾八圓四拾七錢也 但シ虎尾郡二崙庄油車參拾八番田八分六厘八毫九糸□貴殿ニ賣渡シタル殘代金也 右之金額正ニ領收候也 昭和拾九年壹月拾弍日 虎尾郡二崙庄油車壹六番地 劉木防 仝所仝番地 劉水盛 仝所仝番地 劉丁山 仝所仝番地 右弍名親權者劉鄭氏查某 虎尾郡西螺街西螺九九壹番地 廖公瑾殿 仝所仝番地 右親權者廖溫義殿 書記料金 圓 錢 臺南地方法院所屬 司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44年(昭和19年)1月12日,虎尾郡二崙庄油車劉木防、劉水盛、劉丁山及右二名親權者劉鄭氏查某領收虎尾郡西螺街西螺廖公瑾右親權者廖溫義交付土地賣渡殘代金,開立領收證明。臺南地方法院所屬司法書士林萬金。
登錄號:19980010880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