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仍
立契人:廖仍,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昭和拾四年九月拾六日
尺寸:長:28 x 寬:20cm
釋文:870880.01
根抵當約定書
貴行ニ對シ拙者カ現在竝ニ將來ニ於テ負擔スル一切ノ債務ニ就キ極度●金八萬參千圓迄ノ辨濟竝ニ利息其他債務不履行ニ由リ生スル損害全部ノ賠償ヲ擔保スルカ為メニ末尾記載ノ拙者所有物件ニ順位第 番擔保權ヲ設定シ根抵當ニ差入レ左記各項ノ通リ確約致候
一、辨濟期ハ本約定ニ基ク個●ノ債務ニツキソノ都度相定メ可申事
但シ本約定證第八項ノ適用ヲ妨ケサル事
二、利息ハ元金百圓ニ付日步壹錢六厘ノ割合ト相定メ候事
但事項ノ割合ハ貴行ノ御都合ニ依リ隨時御變更相成候共異議無之候事
三、元金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昭和14年(1939)9月16日廖仍根抵當約定書,張數4張。「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地方法院印」戳印2枚、「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地方法院」戳印6枚、「廖仍」戳印9枚、「司法書士陳變」戳印1枚,共計戳印18處。廖仍根抵當約定書,內文為債務ニ就キ極度□金83000圓,利息金100圓。
登錄號:19980010887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