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越生
立契人:徐越生, 陳發源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768~1768
尺寸:長:49 x 寬:47cm
釋文:立絕賣契人徐越生前有向業主郭贌出埔地一□自用財本築埔鑿圳開墾成田大小坵數不等坐落芝葩里庄土名大埔東至崁墘大車路西至崙南至自築埤內北至黃仕輝埤內四至明白為界帶茅厝一座三間左邊一座護厝右邊護厝牛椆一座帶家□齊全今因別創自情愿將田厝出賣先儘問房親及股夥人等不愿承交外托中就與陳發源出頭承買三面言議著下時價銀一首六十六員其銀即日憑中交訖其田厝併埤圳家□照四至界址即付與銀主掌管耕作居住每年照庄例聽業主一九□抽的租稅永為己業此業的係越自己開墾與房親兄弟叔姪無干一賣終休日後子孫永不得異言洗找生端上手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施欠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68年(乾隆33年)徐越生立絕賣契,張數為張。戳記有4,為官府用印1枚、官府用印半截戳記1枚、「清賦騐訖」1枚、公見業主印章1枚。立契人為徐越生,前有向業主郭贌出埔地,自用財本築埔鑿圳,開墾成田大小坵數不等,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芝葩里庄大埔,帶茅厝1座3間。因別創自情,將田厝出賣與陳發源,交易金額為價銀166員。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登錄號:1998001002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