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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道光二十七年何牛立杜賣根水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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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牛
立契人:何牛, 林本記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47~1847
尺寸:長:54 x 寬:77cm
釋文:立杜賣根水田契人何牛有仝兄弟共承太祖父開墾遺下應份田業除前年六續出賣外尚存水田五叚俱址在芝薗二保橫溪庄奈兄弟組亡牛援兩子為嗣道光二十六年間毋許氏將該田業五叚按作三房均分牛拈得第二鬮水田二叚又第三鬮嗣業過大圳田三埒半連在斗二叚內其水田二叚查第一叚埤脚田東頂至林本記田下至何家田為界西至林本記田併竹圍脚及楓樹大石為界南至田路水圳為界北至埤脚水圳為界第二叚溪底田帶三鬮過大圳田三埒半在內東至水圳為界西至何家竹園脚并田為界南至崁脚直透為界北頂至水圳下至向熟田為界以上兩叚四至界址明白年分配納北投社毛少□□大租谷五斗侄牛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47年(道光27年)何牛立杜賣根水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臺灣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臺灣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縣邑用印」5枚、「淡水縣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何牛,有仝兄弟共承太祖父開墾遺下應份田業,除前年陸續出賣外,尚存水田5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芝薗弍保橫溪庄。奈兄弟組亡牛援兩子為嗣。道光26年間,毋許氏將該田業5叚,按作3房均分,牛拈得第2鬮水田2叚,年分配納北投社大租谷。此業賣與林本記,交易金額為紋銀217兩。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登錄號:1998001011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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