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協記
立契人:高協記, 林安邦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36~1836
尺寸:長:54 x 寬:80cm
釋文:立杜賣盡根田業契人高恊記即高上六有於乾隆五十年□月嘉慶十六年土月前後因高恊記名字明典找買黃永山黃富等水田一所計九坵大小分為三叚坐址在□少翁杜仔庄第一叚水田一大叚七址東至水溝并陳家田為界西至陳家作□□并鄭李□□□園□現賣路頂田一坵為界南至陳家田并水溝為界北至陳家田為界第二叚路頂田一坵東至現賣大叚田為界西至李家園為界南至陳家田為界北至林家園為界第三叚陳家厝前秧田一坵東至陳家壙地為界西至水溝為界南至鄭家田為界北至陳家田為界以上水田計數坵大小三叚各東西南北四至界址均各明白為界年配納番大租□四石□溝水絕水□□□既完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36年(道光16年)高協記立杜賣盡根田業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2,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印章2枚。立契人為高恊記即高上六,有於乾隆50年、嘉慶16年前後,因高恊記名字明典找買黃永山、黃富等,水田1所計9坵大小分為3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毛少翁杜仔庄,年配納番大租。此業賣與林安邦,交易金額為紋銀496兩。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登錄號:1998001012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