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福枝
立契人:廖溫正, 李福枝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民國參拾陸年捌月拾參日
尺寸:長:26 x 寬:19cm
釋文:871049.001
土地贌耕契約書
業主廖溫正稱為甲佃人李福枝稱為乙締結贌耕條件如左。
第壹條贌耕面積甲將以本書末尾土地表示全部或壹部分0甲八分九厘五毛五糸乙贌耕之。
第弍條贌耕期限民國參拾陸年柴月壹日起拾弍月末日止半個年間。
第參條贌耕料贌耕料繳納期限民國參拾陸年拾弍月末日止。
本期(第弍期作)贌耕料乙將以左記現地實物及裁培面積計算繳納與甲。
(一)蓬萊種甲當壹仟九百八拾斤。
(二)在萊種甲當壹仟九百八拾斤。
(三)糯米種甲當壹仟九百八拾斤。
右記租穀以外乙不得藉口如何理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民國36年(1947)李福枝土地贌耕契約書, 業主廖溫正,佃人李福枝。 贌耕面積0甲八分九厘五毛五糸。贌耕期限民國36年(1947)7月1日起12月末日止半個年間。 贌耕料繳納期限民國36年(1947)12月末日止。契約期限中不得轉贌他人,契約期限內不得栽種甘蔗。
登錄號:1998001105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