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有達
立契人:廖溫正, 陳有達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民國參拾陸年七月廾弍日
尺寸:長:27 x 寬:19cm
釋文:871056.001
土地贌耕契約書
業主廖溫正稱為甲佃人陳有達稱為乙締結贌耕條件如左。
第壹條甲將以本書末尾土地表示所有地全部工贌耕之。
第弍條贌耕期限民國參拾陸年柴月拾五日起參拾捌年柴月拾四日止滿弍個年。
第參條贌耕料分做每年前期分後期分兩期分繳納。前期分贌耕料繳納期限陸月壹日起柴月拾四日止。後期分繳納期限拾弍月壹日起翼年壹月拾四日止。每期分贌耕料乙將以左記現地實物及裁培面積計算繳納與甲。
(一)落花生(現地栽培生果)甲當拾捌石
(二)蕃薯(南投種或拾七號生蕃種交根短四種類其中又雞卵大以上實物並無●●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民國36年(1947)陳有達土地贌耕契約書,業主廖溫正,佃人陳有達。 贌耕面積壹甲九分三厘六毛貳糸。贌耕期限民國36年(1947)7月15日起38年(1949)7月14日止2個年間。 贌耕料分做每年前期分、後期分兩期分繳納。前期分贌耕料繳納期限6月1日起7月14日止。後期分繳納期限12月1日起翼年1月14日止。契約期限中不得轉贌他人,契約期限內不得栽種甘蔗。
登錄號:1998001106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