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直等2人
立契人:李直, 吳都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明治二十九年拾月
尺寸:長:42 x 寬:42cm
釋文:仝立合約字人李直兄弟姪等併吳都有仝承父合夥明買過謝人和田園荒埔菜園茅屋禾埕共四叚第一叚田園址在下大安庄後東北畔第弍叚荒封址在下大安庄東畔第參叚四叚厝禾埕址在下大安庄頭各叚界址俱各登載上手合買印契字內明白共出本銀壹佰陸拾弍大員正特恐代遠年湮無可為據爰是仝請公親將所合買田園等項按作二份均分直出本銀捌壹大員應得田園等項壹股都出本銀捌拾壹大員應得田園等項壹股拈鬮為●自分以後各宜照約管業不得爭長較短其每年大租俴糧亦當合完此係至公無私日後不得異言生端致失和氣今欲有憑仝立合約字壹樣弍紙各執壹紙永為存炤
計開
直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明治29年(1896)李直等仝立合約字,立契時間為明治29年(1896)10月。地點在大安庄,立契人為李直、吳都,內容:「李直兄弟姪等併吳都,共出本銀162大員正,特恐代遠年湮,無可為據,爰是仝請公親將所合買田園等項,按作二份均分,直出本銀81大員,應得田園等項壹股。吳都出本銀81大員應得田園等項壹股,自分以後各宜照約管業。」
登錄號:19980011241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