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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嘉慶二十三年林紹賢等立合約字
登錄號:19990010850的圖片(19990010850_A001.jpg),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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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國英等3人
立契人:林國英、林紹賢、張士俊, 張福生、張烔山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嘉慶弍拾叁年弍月
尺寸:長:44 x 寬:43cm
釋文:立合約字林國英林紹賢張士俊于嘉慶弍十弍年拾月林紹賢出銀壹千參百元林國英出銀陸百五十元張士俊出銀陸百五十元共銀弍千陸百元以林紹賢林國英出名字承買張福生下大安庄水田三叚四至界址載在張福生賣契內又于嘉慶弍拾參年正月林紹賢出銀壹百元林國英出銀伍拾元張士俊出銀伍拾元共銀弍百元亦以林紹賢林國英名字承買張烱山等下大安庄公館前水田并埔地四至界址載在張烱山賣契內茲我三人商議將承買張福生張烱山等契券交林紹賢收存其水田埔地交林國英張士俊就近贌佃耕種併將埔地開墾年收租谷除完德化社大租外餘剩小租作四分林紹賢淂二分林國英淂一分張士俊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嘉慶23年(1818)2月林紹賢林國英張士俊立合約字。內容為:嘉慶23年(1818)2月,林紹賢、林國英、張士俊將合資購得土地,議定收租、納課、收存契字之分配。嘉慶22年(1817)10月,林紹賢、林國英、張士俊合資,以林紹賢、林國英出名字承買張福生下大安庄水田3叚,四至界址載在張福生賣契內;其中林紹賢出銀1300元,林國英出銀650元,張士俊出銀650元;共銀2600元。又于嘉慶23年(1818)正月,以林紹賢、林國英名字承買張烱山等下大安庄公館前水田併埔地,四至界址載在張烱山等賣契內;其中林紹賢出銀100元,林國英出銀50元,張士俊出銀50元,共銀200元。茲我3人商議,將承買張福生、張烱山等契券交林紹賢收存,其水田併埔地交林國英、張士俊就近贌佃耕種,并將埔地開墾年收租谷除完德化社大租,外餘剩小租作4分:林紹賢得2分,林國英得1分,張士俊得1分。所有每年完納德化社大租完單,議交林國英收存。我3人公同掌管,遇有應費項:林紹賢出1半,林國英、張士俊合出1半,不得推諉。今欲有憑,立合約1樣3紙,各執1紙為炤。代筆康置隋;立合約字林紹賢、林國英、張士俊,畫押憑記。物件上有「閤执炤」字樣之左。

登錄號:19990010850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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