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景五
立契人:陳景五, 陳隊、陳●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光緒叁年陸月
尺寸:長:49 x 寬:49cm
釋文:立出佃批收磧地銀字人陳景五有自置水田壹叚壹甲肆分址在本庄番仔井前東至大溝坪份尾溝西至登仔溝公圳溝南至陳家田北至陳家田自帶圳水通流灌溉全年小租粟壹佰壹拾弍石今因自己不欲耕作招與族親隊攁官叔姪偹出無利磧地銀肆拾大員庫秤弍拾捌兩并牛棋種子前來耕作當日三面議定全年實租粟壹佰粟弍石道斗正早季該納租粟柒拾壹石晚季該納租粟參拾壹石務須經風扇凈季季清欵不得濕冇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此情將磧地銀扣抵任從田主起耕招佃隊攁等不敢異言其田限贌拾弍年自丁丑年秋起至已●年六月冬收成止保此田係景自置之業與別人 無干亦無重張贌過他人財物及不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光緒3年(1877)陳景五立出佃批收磧地銀字,立契時間為光緒3年(1877)6月。地點不詳,立契人為陳景五,內容:「陳景五有自置水田壹叚,址在本庄番仔井前。東至大溝坪份尾溝、西至登仔溝公圳溝、南至陳家田、北至陳家田。今因自己不欲耕作,招與族親隊攁官叔姪偹出無利磧地銀40大員,并牛棋種子前來耕作,其田限贌12年。」
登錄號:19990010008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