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孫霞、周景福
立契人:周孫霞、周景福, 范河清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59~1859
尺寸:長:49 x 寬:46cm
釋文:立胎典大租字人周孫霞景福兄弟等有承祖父遺下鬮分應得承典新社番錢呂來佳猪母大租谷九石正佃戶黃紹元田址在新社番仔埤每年六月早季向佃收取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向與范河清賢內弟胎典出佛銀三十大員正足訖時霞等仝中親收足訖隨即對佃明白限至五年為滿銀清租還如無取贖依舊聽河清內弟收租抵利不敢異言滋事亦無來歷不明為碍如有不明雲等自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仁義交加主無準折迫勒今欲有憑合立胎典大租字一帋併繳上手大租契字一帋共二帋付執為炤 批明即日仝中親實收過字內佛銀三十大員正足訖又炤 又批明內添註霞等二字又炤 又批明同治元年八月再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59年(咸豐9年)8月新社番仔埤周孫霞、周景福胎典大租字,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859年(咸豐9年)8月所立,地點位在新社番仔埤,立契人為周孫霞、周景福,向范河清胎借佛銀30大員,典限5年。
登錄號:19990010257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