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人:吳登科, 林普海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931~1931
尺寸:長:26 x 寬:17cm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31年(昭和6年)吳登科杜賣盡根契字,張數為4張。戳記有17,「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印」2枚、「臺中地方法院員林出張所」半截戳記5枚、「司法代書人許維寶」1枚、字號用印2枚、印章5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人為吳登科。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19則田1甲。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彰化郡鹿港街鹿港。吳登科因乏金別創,將此19則田賣給林普海。交易金額為金200円。
登錄號:19990011171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