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詳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藝術圖像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723~1723
尺寸:寬:42 x 高:73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42.00 , 原碑尺寸(高):73.00 , 原碑尺寸(厚):0.00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23年(雍正元年)以後所題立興隆寺產業示告碑記,碑額題刻「開山」;興隆寺草創於西元1689年(即己巳、康熙28年),至鳳山縣知縣李丕煜與臺灣南路營參將陳倫烱批捨菜圃、店地,而垂寺宮永奠,宗支接祀。李丕煜任期在康熙58年至康熙60年,陳倫烱任期在康熙60年至1723年(雍正元年),知其在任內所捐香田、產業,應不致為不肖者謀典估盡、香燈齋糧無資,甚至寺宇破漏、饑寒歸世。 其後,幸經捐金修繕寺宇、贖回原業,乃得香燈復明、前德依在。寺方為恐日後不法之徒再度盜典、貪利盜買,遂勒石示告,明其源由,以杜覬覦,即成本件碑記。唯原碑未署年代,今依上述捐置田業、盜典貪利、修補寺宇等諸多事情發生,推斷立碑時間應在雍正初年以後,如此亦符合額刻「開山」二字的含意。興隆寺主祀釋迦牟尼,依據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所載,興隆寺即觀音宮,康熙三十□年建;又據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册》所載,興隆寺乃西元1719年(康熙58年)鳳山縣知縣李丕煜所建。
登錄號:20000010441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