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鳴鑣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藝術圖像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778~1778
尺寸:寬:63 x 高:57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63.00 , 原碑尺寸(高):57.00 , 原碑尺寸(厚):0.00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78年(乾隆43年)歲納稻穀定例充為媽祖香燈碑記拓本,碑額題刻「正堂馬示」,碑體下方斷裂佚失;係彰化縣知縣馬鳴鑣給立告示,重申西元1762年(乾隆27年)彰化縣知縣胡邦翰親勘水沙連荒埔,減則陞科,並以收成稻穀依一九比例配入連興宮香燈。
寺廟祠觀為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對祠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不論是人力的支援,亦或財物的捐助,皆是不遺餘力。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以為祭祀所需之資。部分「角頭大廟」由於信徒眾多,每有信徒捐獻墾地,以其租穀作為祠廟香燈之資,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祠廟的田園、屋宇、財物皆為神祇祀業,係屬私人團體的產業,因此祠廟設有管理委員會以保管龐大祀業。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者所覬覦;或總理、董事、首事等管理人濫用花銷;或寺中僧、尼私自變賣;或為棍徒所侵佔。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信徒乃秉請官府給立告示、或自訂規約示告。
登錄號:2000001047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