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士帖等4人
立契人:林士帖等4人, 賴長清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16~1816
尺寸:長:53 x 寬:77cm
釋文:890320.001 仝立杜賣田契人林士帖水源木本光耀兄弟等有承父明買過拺東下保水田二叚坐址在后壠仔庄經丈原田一甲九分正全年載納業主 番大租粟一十五石又車工銀一兩二錢溢田六分正年帶納正堂供粟一石零五升六合丁耗照例完納其田第一叚界址東至陳相田西至賴子成田南至車路北至陳汭田為界第二叚田界址東至陳汭田北至賴第田西至陳汭田南至陳汭田為界此二叚田界址俱各分明為界并帶東西兩邊泉水圳二條直透田頭灌溉又帶田中央竹圍一個瓦屋一屋坐北朝南大小橺數不計今因乏銀別創將田出賣先盡問至親人等不欲承買外托中引就送與賴長清出首承買當日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16年(嘉慶21年)林士帖等4人仝立杜賣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立契人為林士帖、水源、木本、光耀兄弟等,有承父明買過拺東下保水田二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后壠仔庄、全年載納業主番大租粟、又車工銀、正年帶納正堂供粟,丁耗照例完納,并帶東西兩邊泉水圳2條。因乏銀別創,將田出賣與賴長清,交易金額為價銀1000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登錄號:20000010320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