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衛里孛氏六等2人
立契人:竹塹社屯衛里孛氏六仝孫林秀等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嘉慶貳拾四年拾月
尺寸:長:49 x 寬:46cm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19年(嘉慶24年)衛里孛氏六等2人杜賣斷根盡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7,為「淡水廳邑用印」2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竹塹社通事錢榮□長行記」1枚、「理番分府給竹塹社通事錢榮□長行記」半截戳記2枚、「□□庄社衛□那勝」印1枚。立契人為竹塹社屯衛里孛氏六仝孫林秀等。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3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六股庄,帶大陂圳水分。衛里孛氏六等因乏銀湊用,將此水田賣給漢人藍業錝。交易金額為佛面銀440員。西元1788年(乾隆53年)林爽文事件結束後,清廷決定在臺灣實施番屯制度,由各熟番番社挑選人員編成屯丁。番屯制度下相關土地開墾的收入,會用做為屯租的來源。
登錄號:20020010028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