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01.0417
尺寸:17.4 x 5.8 x 5.7cm
歷史分期:1945-(二戰後)
類別一:器物類,宗教禮俗,護符法器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臺灣
關鍵詞:道教、法鐘、法鈴
文物描述:1.本件收藏品為金色覆缽形法鐘,長17.4公分,寬5.8公分,高5.7公分,器身呈現覆缽形,頂端連接有突出木質棒狀握把,握把刻成車枳欄杆柱狀。器身頂端與握把間,疊有三層花狀裝飾金屬片,其餘部分無裝飾,鐘腹內部無舌錘,但刻有雙卵形銘文「二利」。
2.法鐘又稱法鈴,是傳統道教信仰常見之法器,附有握把方便施法者握持,握把頂端常做三叉形,具有「一炁化三清」的道教信仰意義。行科演法之時,手搖法鐘發出鈴聲,搭配儀式之進行,同時鈴聲也具有驅邪作用。
參考資料:1. 法鐘,臺灣民俗文物辭典,https://dict.th.gov.tw/term/view/1559 (瀏覽日期2021/08/24)
編目者:委託編目-博典科技文化有限公司C
編目日期: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