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號:2003.007.0047
尺寸:83.2 x 45.3cm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推測年份(西元):1823~1837
年代描述:道光3年11月、道光17年7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廖阿傳、代筆人楊文明;淡水廳正堂
製造地:苗栗通霄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吞霄北勢庄、大租谷、淡水廳
文物描述:本組為道光3年(1823)11月,廖阿傳給陳富之立杜賣斷根田契字與契尾。在在契字中載明,廖阿傳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父親,座落土名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帶埤水流通灌溉,每年納大租谷1石9斗之水田,在中人楊阿桝的仲介,楊捷元、廖阿豐的見證下,以200大圓賣與陳富。本件代筆人楊文明。道光17年(1837)7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2099號契尾,並寫明此次買賣之價銀138兩與納稅銀4兩1錢4分。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0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