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07.0053
尺寸:87.8 x 56.3cm
歷史分期: 1796-1821(清代-嘉慶)
推測年份(西元):1815~1819
年代描述:嘉慶20年10月、嘉慶24年9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陳明財、陳李氏,代筆人劉定河;淡防廳正堂
製造地:苗栗通霄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吞霄北勢庄、吞霄社、淡防廳
文物描述:本組為嘉慶20年(1815)10月,陳明財、陳李氏等給鄭良珠立杜賣斷根田園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陳明財、陳李氏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父與夫婿開墾並自置,座落土名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面積3甲5分,帶小塘二口、田池一口並埤水輪流灌溉,每年納吞霄社租28石之水田,在中人蔡澤輝的仲介,大房陳阿成、陳阿辰,次房陳阿龍、陳阿信、陳阿興,姪陳日清、弟陳江、會孫陳生的見證下,以800大圓賣與鄭良珠觀(觀為敬稱之意)。本件代筆人劉定河。嘉慶24年(1819)9月,淡防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8252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252兩與納稅銀16兩5錢2分。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