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07.0026
尺寸:26.2 x 31.4cm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推測年份(西元):1888~1888
年代描述:光緒14年5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創作者/製造者:臺灣布政使司
製造地:苗栗縣通霄鎮
關鍵詞:清賦、劉銘傳、大小租
文物描述:本件為光緒14年(1888)5月鄭猛丈單,兩筆土地坐落於竹南三堡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上則田參分肆厘貳毫、下則田肆分貳厘貳毫肆絲。發行字號新字第貳千四百四十六號合同,隨收清丈經費番銀壹元肆角捌辦(瓣)捌尖陸周。光緒14年(1888)巡撫劉銘傳進行清丈土地(清賦),發給業主的土地單據為「丈單」,作為課稅依據。
參考資料:丈單,臺灣民俗文物辭典,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8/05/20。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