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號:2003.007.0036
尺寸:49.3 x 49cm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推測年份(西元):1894~1894
年代描述:光緒20年11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黃鄭氏、依口代筆人黃芸章
製造地:苗栗通霄
關鍵詞:分家契約、黃來福、黃安石、黃天祿、祖公蒸嘗
文物描述:本件為光緒20年(1894)11月母親黃鄭氏在宗叔黃細古、黃哲臣,堂姪黃天來的見證下,分劃家族土地、權利義務予黃來福、黃安石、黃阿□、黃天祿等四房之分家契約書。本件為四房所抽中之第壹號,其中載明除抽出祖公蒸嘗(嘗為祭祀公業)香油、祭掃,及余老母飲食外均勻概做四股鬮分永為定式,其餘為四房黃天祿所繼承之田園屋宇家屋租利等。另外,在批明中記載每年老母飲食為32石正,每房自佃租中抽出8石,71歲後另加10石。長孫金簡另分得40大員。本件依口代筆宗叔黃芸章。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61。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0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