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10.0091
尺寸:23.8 x 29cm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準確日期:1888/07/17~1888/07/17
年代描述:光緒14年6月9日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收據憑證
創作者/製造者:臺灣布政使司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清賦事業、隱田、丈單、彰化縣、校栗林庄
文物描述:清代臺灣建省後,臺灣巡撫劉銘傳為籌措建設資金,開始推行清賦之事業,也就是清查未繳稅之「隱田」,並重新丈量土地,測量完成者即發給丈單,作為土地等則、面積,以及繳稅之標準。本件丈單為光緒14年6月9日(1888年7月17日)發出,地點位於彰化縣校栗林庄(今臺中市潭子區),地主為魏孔昭,地目與面積為下下田5分4厘4毫。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