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10.0006
尺寸:47.7 x 48.8cm
歷史分期: 1736-1796(清代-乾隆)
推測年份(西元):1783~1783
年代描述:乾隆48年8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只母、甘□蚋夫婦
製造地:毛少翁社
關鍵詞:西勢洋、埔底犁頭銀、大租、清賦驗訖
文物描述:本件契約有2張,1張是契約正文給佃批,內容是毛少翁社番只母、甘□蚋夫婦將無力墾耕的祖遺水田招漢人何聰前來承佃所訂立的給佃批,由佃人支付埔底犁頭銀100員管耕為業,年配納大租粟6斗。契約上有4處印戳,其中「大租粟六斗」、「壹百完足」兩處所蓋的是社番甘義蚋的戳記,還有擔任知見人的「北港毛少翁社業戶六管圖記」,另有「清賦驗訖」戳記,是清末實施清丈田畝後所蓋的驗訖章。另一張是立給佃批人只母、甘□蚋夫婦的手模。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