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10.0039
尺寸:43.2 x 44.7cm
歷史分期: 1796-1821(清代-嘉慶)
推測年份(西元):1803~1803
年代描述:嘉慶8年10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林章
製造地:臺中市
關鍵詞:岸麻社、磧底銀、古文書
文物描述:本件為嘉慶8年(1803)10月林章立俻出現租銀字,岸麻社孝裡希君□,有兩處土地,每年額租銀21元,今因缺錢,由林章準備租銀51元、磧底銀10元,田主將兩處土地交由耕作收管,從甲子年(嘉慶9年,1804)春季自癸酉年(嘉慶18年,1813)冬季,總共收租銀210元,作為抵銷銀母利息。期滿之日,田主需將磧底銀10元還給林章。「現租銀」:收租不以稻穀為標的,而以現金方式交納,通常佃人要先交租銀才能耕作。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4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