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11.0007
尺寸:80.7 x 54.6cm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推測年份(西元):1835~1835
年代描述:道光15年11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楊鴻月、楊烈德、楊烈興,代書人慶宗;淡水廳正堂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舊社後庄、淡水廳
文物描述:本組為道光15年(1835)11月,楊鴻月暨姪楊烈德、楊烈興給柯養觀之仝賣杜絕盡根田厝契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楊鴻月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父祖遺傳,座落土名舊社後庄山腳,面積2甲5分,歷年帶納業主大租粟20石,帶大陂水2甲5分之水田帶茅厝,在周士朝、鄭天成仲介,功兒楊鴻祿,功姪楊烈福的見證下,以佛面銀640大圓賣與柯養觀。本件代書人族叔慶宗。道光15年(1835)11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0395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441兩6錢與納稅銀13兩2錢9分8厘。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