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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咸豐元年何三陽立杜賣盡根田契與契尾
登錄號:2003.011.0012的圖片(20030110012_I001.jpg)(CC BY),第1張,共1張
  
登錄號:2003.011.0012的圖片(20030110012_I001.jpg)(CC BY),第1張,共1張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11.0012

尺寸:119.1 x 57.7cm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推測年份(西元):1851~1851
年代描述:咸豐元年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何三陽、蔡洽記,代筆人何振成;臺灣布政使司
關鍵詞:契字、滬尾水碓仔、蔡洽記
文物描述:本件為何三陽將其祖父所遺留在滬尾水碓仔的水田,年配納北投社業主大租穀20石,並有大山腳湧泉水圳頭分為三汴內應得第三汴,共得四尺九寸,分出四寸與陳家對半均分,陳家應得二寸,陽應得二寸。其水路由陳家田頭坵經過,入田上流下接,又帶第三汴分下計二尺內,林家應得一尺,陳家應得5寸,陽應得5寸到田,俱各通流灌溉通足。三陽應乏銀應用,將此田賣與蔡洽記,共得盡根絕價佛面銀2110大員,意即絕賣的價格,日後不得找洗,即不得再找買主增額要錢。佛面銀為清代台灣通用之西班牙、墨西哥銀元。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1。南投市: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