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11.0023
尺寸:81.1 x 54.5cm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推測年份(西元):1886~1888
年代描述:光緒12年11月、光緒14年2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陳駿岳、陳天送、陳勝明、陳火生、陳廷尾、陳廷填、陳駿存、陳駿祥,代書人蔣爵周;淡水縣正堂
製造地:新北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滬尾、林仔街庄、金源益
文物描述:本組為光緒12年(1886)11月,長房陳駿岳、三房陳天送、四房陳勝明、五房陳火生、六房陳廷尾、七房陳廷填,仝二房陳駿存、陳駿祥等給李裕記仝立杜賣盡根斷絕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承祖父明買遺下自己鬮書應得之水田,座落滬尾林仔街庄(今新北市淡水區);年配納金源益大租谷11石,原帶林仔街泉源大圳汴水6寸入田,併垻水、田水、溪水上留下接流通灌溉。又帶田藔連牛椆一座。今因乏銀別創,以786大圓賣與李裕記。本件代書人蔣爵周,為中人李文桂、黃興旺、知見人陳洪氏、陳駿東、陳駿法、陳傳基、陳孫氏、陳財泉、陳先號。光緒14年(1888)2月,淡水縣正堂給其編號布字7817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542兩3錢4分與納稅銀16兩2錢7分02毫。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