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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臺中州酒煙草廣告
登錄號:2003.017.0337的圖片(20030170337_P001.tif),第1張,共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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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17.0337

尺寸:77.6 x 16.7cm
歷史分期:1895-1945(日本時代)
推測年份(西元):1905~1945
年代描述: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實施酒煙草專賣制度。1905年開始實施煙草專賣。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廣告與商標
創作者/製造者:台中州酒煙草小賣人聯合會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專賣事業、臺灣專賣局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酒煙草彩色廣告1張。廣告上方印有文字「受けて重寶」、「贈るに便利」;中央印有紅字「酒煙草奉仕大賣出じ」、「十二月一日よリ二月末日迠」、「抽籤券一円每に一枚」、「特等五百円」、「開票一月三日貳囬」;右下方印有「台中州酒煙草小賣人聯合會」紅色方形戳章。廣告底圖印有2瓶酒及2個菸盒,正下方菸盒有「臺灣專賣局」、「NO2 JASMINE」文字。
2.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的專賣制度自1897年的鴉片專賣起,1905年實施煙草專賣,1922年總督府以律令第3號公布「臺灣酒類專賣令」嚴禁私釀酒販售,經過多次變革,到1945年專賣品包含鴉片、鹽、鹽滷、樟腦、煙草、酒、酒精、火柴、度量衡器及石油共10項。1901年總督府設置專賣局,以統籌各項專賣事業,專賣收入成為總督府的重要財源。1945年總督府專賣局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1947年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專賣業務剩菸、酒2項。
參考資料:專賣事業,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751(瀏覽日期:2019/09/19)。
編目者: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C
編目日期: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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