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朝燈等7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昭和四年拾貳月貳拾六日
尺寸:長:28 x 寬:20cm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昭和4年(1929)12月26日范洪灶、范洪漢、范朝燈、范鼎香與鍾阿路、鍾阿發、鍾阿居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佃農鍾阿路等3人租用(租穀)業主范朝燈等4人位於新竹郡關西庄坪林的土地14筆,期限自昭和7年(1932)12月末日至昭和11年(1936)12月20日。業主:范洪灶、范洪漢、范朝燈、范鼎香,佃人:鍾阿路、鍾阿發、鍾阿居,保證人:鍾阿生,立會人:關西庄業佃會會長陳俊玖。本物件紙質泛黃,紙張表面有多處皺褶。業主、佃人、保證人與立會人簽名下方蓋有其印。
登錄號:2003001159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