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朝燈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民國50年12月30日
尺寸:長:16 x 寬:21cm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民國50年(1961)范朝燈持有之房捐查定通知書,共1張,有5枚戳印。此收據為50年下期,納稅義務人為范朝灯(註:范朝燈),繳納稅別包括「房捐」、「帶征防衛捐」。由物件右下方三角形戳印可知該收據為民國50(1961)12月30日由新竹縣關西鎮農會石光分會代理公庫收訖。
新竹關西范家乃范仲淹之後裔,其家族重要人物之一為生於日治時期明治24年(1891)之范朝燈。范氏曾擔任保正、關西庄協議會員…等職務,並經營造林及柑橘事業,使其家族日漸繁盛。其共育有十子二女,多為醫師、法官、教授等要職,故有「十子十登科」之美譽。
房屋稅屬地方稅收,課稅標準為房屋座落地區或房產價值。民國30年代臺灣房捐徵收條例多次調整,為使稽徵效率提高,增加滯納金與強制執行條款,而後亦有徵收防衛捐等稅目。
登錄號:2003001267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