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英等2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70~1870
尺寸:長:42 x 寬:42cm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70年(同治9年)李英等2人立杜賣盡根永遠無增無贖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暑淡水分府陳給竹南三保保長楊捷陞戳記」1枚、「□成信記」1枚、「清賦驗訖」1枚。立契人為李英、侯生。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園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船頭埔。李英等因乏銀別創,將此埔園賣給陳梅。交易金額為佛銀8大元。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登錄號:20030014432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