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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明治三十年陳秉陽判決正本
登錄號:20030014304的圖片(20030014304_A001.jpg),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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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秉陽
立契人:陳秉陽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明治三十年十月十二日
尺寸:長:20 x 寬:27cm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明治30年(1897)陳秉陽判決正本,張數1張。「苗栗地方法院印」戳印1枚、「苗栗地方法院書記印」戳印2枚,戳印共計3處。此為苗栗地方法院書記高原繁藏開立判決書,原告人為新竹縣大甲街陳秉陽控告被告人苑裡街陳秉宏。雙方爭執理由為父親陳銀海遺產問題。

登錄號:2003001430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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