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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興南新聞社出版《興南新聞》第4029號1942年(昭和17年)4月10日第1至4版
登錄號:2004.003.0457的圖片(20040030457_I001.jpg),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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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03.0457

尺寸:81.8 x 55.2cm
歷史分期: 1926-1945(日本時代-昭和時期)
準確日期:1942/04/10~1942/04/10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報紙,日治時期
關鍵詞:臺灣民報、臺灣新報、臺灣新生報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1942年4月10日出版的《興南新聞》第4029號,物件篇幅為單張單面,共計2版(第1、4版)。物件內容要目計有:〈マドラスを空襲!港灣施設に巨彈投下〉、〈河北省の敵潰滅 打續くわが討伐戰て〉、〈.陸海空の戰鬪力集中兵團長自ら陣頭に立って奮戰 マレ-作戰軍主任參謀談(完)〉、〈マルタ島の大空爆獨空軍、最近數日間に〉、〈國民勞働手帳法 島內施行を立案中〉、〈棉花作空前の豐收 二百五十萬斤內外か〉、〈貿易機構改革案 未決定、近く再審議〉等。
  興南新聞社,前身為臺灣新民報社,為日治時期臺灣人創刊的重要報紙之一。在前身《臺灣民報》時期,便自詡為「臺灣人唯一的言論機關」,在當時的政治運動脈絡裡有重要地位。後在1930年,《臺灣民報》更名為《臺灣新民報》,並於1932年改為日刊發售。1941年,在日本帝國發動南向政策的時局下,《臺灣新民報》改名為《興南新聞》,同時批判政府的言論趨緩。之後,《興南新聞》與其他5份報刊在1944年被臺灣總督府整併為《臺灣新報》。
  日治時期的報紙刊行十分困難。日本政府於1883年 發表「新聞紙條例」,對國內報章出版以「許可制」、「保證金」加以規範,「新聞紙條例」大幅限制報章出版,使得64家報刊被迫停辦,是以被日本史家稱為「新聞撲滅法」。而在日治時期臺灣,在殖民地統治專法《六三法》中此條例被沿用,限制臺灣創報。無法負荷的保證金、許可制的箝制、禁刊事項的不清楚、警察的干涉等種種,都使臺人辦報十分困難。到了1937年,在戰爭時期新聞管制之下辦報更加困難(王天濱,2002。78-86)。
參考資料:蕭柏暐,2011。臺灣的報業傳承與政治社會運動-以臺灣民報社員人際網路為中心,臺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

王天濱,2002。臺灣新聞傳播史,臺北,亞太圖書出版社。
編目者:委託編目-亞洲數位典藏02
編目日期: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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