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28.0788
尺寸:16.1 x 6.1 x 0.3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推測年份(西元):1962~1962
類別一:器物類,交通運輸與通訊,交通工具證照
創作者/製造者:臺南縣政府
製造地:臺南
關鍵詞:自行車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臺南縣政府製發的腳踏車車牌。車牌中央略呈盾形,以紅色為底色,左方突出一長方條狀鐵片,長條鐵片中央有1扁長橢圓形孔;右方亦突出一長方形鐵片,鐵片右端有1圓孔;中央盾形上、下各鐫1銀色框線,框內上半部由右至左鐫「台南縣」,以示製發地區;中央橫鐫「51」,以示製發年代;51下方橫鐫「159705」,為車牌號碼。
2.民國34年,國民政府制定「使用牌照稅法」,人力腳踏車也列入徵稅的項目,由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負責徵稅及製發車牌。民國60年12月,政府修正公布使用牌照稅法,將人力腳踏車排除在徵稅項目外,腳踏車車牌也隨之走入歷史。
編目者: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06
編目日期: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