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28.1361
尺寸:22 x 60 x 0.9cm
歷史分期:1895-1945(日本時代)
類別一:器物類,醫療衛生,其他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阿片、鴉片專賣、臺灣總督府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鴉片小賣所鐵牌。外型為長方形,底色為紅色,字體為白色。頂端有個「專」字,被兩個三角型框住,底下有三行字,由右而左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阿片小賣所」、「阿片小賣人」。專是指專賣,阿片即鴉片,小賣所即零售店,小賣人則為零售商。
2.臺灣總督府於西元1897年公布《臺灣阿片令》和《臺灣阿片令施行規則》,規定鴉片由政府專賣,任何人未經特許不得輸入、製造、買賣、授受貨持有。鴉片的販售系統,除了西元1909年三井物產為全臺唯一的元賣捌人(總經銷商)之外,都是由總督府製藥所(後為專賣局)將鴉片交付地方官廳,再由官廳交付特許指定的中盤商,再經由零售商販售給持有吸食許可證的癮者。鴉片是日治臺灣實施最久的專賣品,長達48年之久。
參考資料:1. 鍾淑敏,2010。日治時期鴉片專賣制度及其影響,臺灣學通訊,45:6-7。
2. 專賣制度,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751(瀏覽日期:2019/04/15)。
編目者: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D
編目日期:201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