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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臺灣總督府編纂《公學校用國民習字帖》第四學年用下
登錄號:2004.028.3518的圖片(20040283518_I001.jpg),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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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28.3518

尺寸:7.6 x 22.1 x 0.4cm
歷史分期: 1912-1926(日本時代-大正時期)
準確日期:1914/08/30~1914/08/30
年代描述:大正3年8月30日發行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教育用品
創作者/製造者:不詳
臺灣總督府
製造地:不詳
關鍵詞:教育史、初等教育
文物描述:本件為臺灣總督府編纂、發行之《公學校用國民習字帖》,於大正3年(1914)8月30日發行,供第四學年學生使用,字帖上有「陳和珍」之署名。根據名稱,此文物應為1912-1922年間流通的第二期書法教科書,字體由臺灣書法家杜逢時、江心慈提供(按:杜逢時寫完一至四年級用書後病逝,因此五、六年級部分由其高足江心慈代行完成)。
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設置國語傳習所時,便設置「習字科」,使用《臺灣適用書牘文》作為教材,1898年所公布的「臺灣公學校令」中,也維持「習字科」獨立成科的規定,至1904年「公學校規則改正」,習字科併入國語科內,成為國語科中的「書方」課程。1941年公布的「臺灣公立國民學校規則」,國語科的「書方」僅教授硬筆字,毛筆字則成為「藝能科」下的課程之一。
參考資料:葉碧苓,1999。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書法教育之研究。臺北: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編目者:委託編目-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
編目日期: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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