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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黃盧金枝持有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發放香煙攤販許可證
登錄號:2004.028.4280的圖片(20040284280_I001.jpg)(),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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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4.028.4280

尺寸:15.4 x 11.2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類別一:器物類,商業財產,收據憑證
創作者/製造者:臺灣省菸酒公賣局
製造地:臺北市中正區南昌段1、4號
關鍵詞:證明、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配銷處、忠義路
文物描述:1.本物件為黃盧金枝持有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發放香菸攤販許可證,為紙質,底色為黃色,正面右半部有「中華民國伍十壹年貳月 日發給」黑色字樣,與1張10元郵票與2張1元郵票,左半部有「臺灣省菸酒公賣局」、「香菸攤販許可證」、「No.」黑色字樣與「0660」藍色蓋印字樣,字體下方蓋有紅色方形大印,正面中央處有斜著方形蓋印「註銷」字樣;背面右半部為持有者基本資料表格,內容大致有姓名為黃盧金枝,年齡55歲,營業地址為臺南縣關廟鄉北花村50號,購貨地點為忠義路配銷處,左半部為持有此許可證之注意事項,共有8點,右下有「憑此章領貨」藍色蓋印字樣及「黃氏金芝」紅色方形蓋印,許可證下方打有2個圓形孔洞。。
2.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前身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址竣工於大正11年(1922),建築格式為後文藝復興時期,臺灣的專賣制度始於明治30年(1897)鴉片專賣,至昭和20年(1945)為止,專賣品共計有鴉片、食鹽、樟腦、香菸、酒類、火柴、度量衡等10項,戰後改組為「臺灣省專賣局」,繼續實行專賣制度,後因業務範圍縮小,民國36年(1947)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至民國57年(1968)樟腦專賣業務終止,公賣局僅保留菸、酒2項之專賣業務,現今則解除專賣制度改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資料:1.高德瑋,2013。日治時期臺灣的火柴專賣。南投: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顏清梅,2006。二二八事件前的台灣省專賣局(1945-1947)-以《民報》為中心的觀察,台灣文獻,57(4):383-412。
3.范雅鈞,2007。戰後初期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的制度沿革與財政貢獻,檔案,6(4):34-49。
4.專賣局,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7820(瀏覽日期:2019/05/13)。
編目者:委託編目-社團法人臺灣歷史學會B
編目日期: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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