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盤等3人
立契人:倪盤、大房媽和、二房勇生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咸豐拾年叁月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咸豐10年(1860)倪盤立出□分字,共1張,無戳記。咸豐10年(1860)3月,力力社人長子倪媽和和次子倪勇生之父倪盤有2處水田,分別為埔墘1所應得5石,及大腳仙林1所媽和應得13石,勇生應得17石,因此兩者相比後決定將埔墘之5石貼給媽和,共18石,立出□分字紙2紙,1人各執1紙,上手契1紙交由次子存炤。註明大腳仙林之田共1甲2分,契銀175大元,埔墘田契則20大元,大房應得77元5角加20大元,共97元5角,二房同樣應得97元5角。再註明大租1石每人該納5斗。公親人為鄧勇,代筆人為李登雲。
登錄號:20040010798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