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富
立契人:陳富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大正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尺寸:長:21 x 寬:30cm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大正7年(1918)指令第24829,其正面為敘述新竹廳苗栗二庄苑裡堡苑裡16番地之陳富,於大正7年(1918)4月10日附願大正3年(1914)9月1日,其指令第21965號其保管許可,新竹廳苗栗二堡瓦磘庄官有林面積1甲3分6厘4毫1糸,其許可於大正7年(1918)12月20日,臺灣總督為明石元二郎。背面為描述其賣渡代金為6圓55錢,土地之引渡為新竹廳長所認可,賣渡第登記等由新竹廳長指揮,第一項地代金官方規定要在期限內完納,最後有「兒玉三次郎」的字樣。
登錄號:2004001090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