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1.0069
尺寸:18.2 x 25.9 x 0.2cm
歷史分期: 1926-1945(日本時代-昭和時期)
準確日期:1938/04/28~1941/04/27
年代描述:昭和13年4月28日至昭和16年4月27日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政府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政治社教,證明證件
創作者/製造者:臺南州教育課
製造地:臺南州
關鍵詞:許可證
文物描述:1.日治時期電影的「准演執照」主要是作為影片送審通過後備查之用,上面記載影片的攝製單位、演職員表、故事大綱、全數字幕腳本等。本件為臺南州教育課核發影片「曾我兄弟」准演執照,全二卷,內容描寫曾我兄弟為父親報仇的故事。
2.舊系統詮釋資料如下:
【電影作品\描述\摘要】
曾我兄弟的父親河津三郎祐泰,因為被接受了恨的工藤祐經所殺,幼小的兄弟也★在死刑之地,得到富山重忠的幫助。其後十八年,一天不能忘記復仇之事,在艱難辛苦中長大。其時為建久四年(1193)五月,跟從源賴朝公,往富士之野圍獵的工藤祐經,恰巧在晚上,乘著豪雨,襲擊其房屋,完成報仇?然而,知道此事的大群武士出動。十郎被仁田四郎抓住,五郎則被御所的五郎丸所捕,翌日在賴朝公的面前,由祐經之子大坊丸所殺。而時致也被賜死,孝子的名譽與富士的高山一起永遠流存。
【電影作品\描述\分幕大綱\開始時間】
昭和13(1938)年4月28日
【電影作品\描述\分幕大綱\結束時間】
昭和16(1941)年4月27日
參考資料: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http://the.nmth.gov.tw/nmth(瀏覽日期:2018/05/16)。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