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號:2005.002.0155
尺寸:42.6 x 43.9cm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準確日期:1833/12/03~1833/12/03
年代描述:道光13年10月22日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黃國棟、代筆人黃國昌
製造地:屏東
關鍵詞:典讓契約、新北勢、禾坪
文物描述:本件為道光13年10月22日(1833年12月3日),黃國棟給鍾宗貴之立典屋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黃國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先年承祖父遺下,座落土名新北勢(今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之房屋四間、前後兩堂,前面帶有禾坪(又稱禾埕,即晒穀場)的茅屋一所,在說合中兼代筆人黃國昌的仲介,以及弟黃國麒的見證下,以50元又穀30石之價格典給鍾宗貴。
(全文如下)
立典屋契人黃國棟,先年承祖父遺下有新北勢西柵內等茅屋一所,房子四間前後兩堂,前面是禾坪,後面是鄭河洲菜園,左邊是鄭阿興之屋,右邊仍是自己知屋,今因乏銀應用,燼問房親伯叔人等俱各不能承領,托中引就與鍾宗貴出首承領,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典價銀伍拾元又穀叁拾石,即日銀契兩交,明白中間無虛短少亦無債貨准折等情,其屋自典之日即交與宗貴鍾親居住為業,有出典人黃國棟不敢異言生端,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典契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實典到契內價銀伍拾元又穀叁拾石是實立批。
說合中代筆黃國昌
在場弟國麒代
道光十三年癸巳十月二十二日立典屋契人黃國棟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