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藏品資訊
同治元年文樑等立杜賣屋契字
登錄號:2005.002.0195的圖片(20050020195_I001.jpg)(CC BY),第1張,共1張
CC BY(姓名標示)    圖檔加入下載清單圖示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2.0195

尺寸:42.6 x 44.5cm
歷史分期: 1861-1875(清代-同治)
推測年份(西元):1862~1862
年代描述:同治1年閏8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文樑、保廷
製造地:屏東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
文物描述:本件為同治元年(1862)閏8月,文樑等給宗貴兄弟之立杜賣屋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文樑仝侄保廷由於生病缺錢救治,加上保秀回家缺少旅費,因此在中人蘭熈、佳祿的仲介,以及侄兒佳福、兒子保的見證下,將祖父留下、原已於道光19年(1839)以銀25圓典給宗貴、宗富、宗和兄弟之原鄉江南橫屋二間,直接再以佛銀20圓,加之前典銀45圓之價格賣給原典主。

(全文如下)
立杜賣屋契字人文樑仝侄 保廷,今有承祖父遺下原鄉江南屋下祖堂石片第三層橫屋弍間,前于道光十九年出典于宗貴、富、和兄兄弟承接,收到銀弍拾伍元。今因身體沾病,乏銀調治,及保秀回家缺少盤費,情愿將此屋杜賣。當日言定杜價佛銀弍拾元正,合前典銀共肆拾伍元正。自杜賣之後即交和兄叔侄 永遠居住為業,不得異言,不敢言贖,亦不得言贈。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杜賣屋契字壹紙,付前典契壹紙,共弍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收到杜契合前典契價銀肆拾伍元正是實,立批。
又批明原鄉贈價銀肆元,并前典杜賣契價銀共肆拾玖元正,立批。
說合中代筆侄 蘭熈、佳祿
在場見人侄 佳福、 男保□
同治元年閏捌月日立杜賣屋契字人文樑仝侄 保廷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
已瀏覽清單
藏品(樓版、樓梯、R.C.wall配筋圖(圖書館))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