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號:2005.002.0246
尺寸:42.3 x 42.1cm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推測年份(西元):1882~1882
年代描述:光緒8年4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立契人張邱氏、張其弼、張其祿、張其誕
製造地:屏東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新北勢庄、半庄坪
文物描述:本件為光緒8年(1882)4月,鍾天寶給能觀之立杜絕賣地基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鍾天寶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自己購買,坐落新北勢庄半庄坪(位於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之地基,在中人宋玉笙的仲介以及在場兼代筆人叔鍾錦富的見證下,以佛銀62大圓賣與本家能觀東兄。
(全文如下)
立杜絕賣地基字人鍾天寶自己上年買得有新北勢庄半庄坪西片地基壹所,東至庄坪為界,西至太溝為界,南至黃家地基為界,北至黃家地基為界,四至界趾仝中面踏分明,今因別創乏用,願將此地基出賣于人,先盡問房親人等,俱各不能承領,外託引就于本家能觀東兄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六八價銀陸拾貳員正,銀契同中兩交明白,中間並無債貨準折短少等情,亦無重複典當之弊,倘上手有來歷不明,不干承買人之事係出賣人及中見一力抵擋自賣之後,即交于銀主能觀經管,永遠為業,一賣千秋,永斷割籐,亦無贈無贖,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杜賣地基字壹紙,又帶上手老契二紙,付執為照。即日批明,實領到杜價六八佛銀陸拾貳員正,立批。
說合中人宋玉笙
在場代筆叔錦富
光緒捌年四月日立杜賣地基字人鍾天寶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