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5.002.0261
尺寸:19.9 x 22.9cm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推測年份(西元):1856~1856
年代描述:咸豐6年12月
類別一: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民間文書
類別二:器物類,商業財產,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說中人馮秀昌、徐慶增
製造地:屏東
關鍵詞:土地買賣契約、凌落庄、新北勢、鍾芳圃
文物描述:本件為咸豐6年(1856)12月立找杜絕賣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賣方由於回中國省親缺乏旅費,因此決意從自己典出,座落於凌落庄竹架下(位於今屏東縣麟洛鄉)之田地進行添典,也就是請賣家再出價金。然而,此塊土地原先承典人龔振德,後再轉典新北勢鍾芳圃令祖嘗內(嘗為祭祀公業之意),因此委託中人馮秀昌、徐慶增,及馮海昌,在場親戚謝廷海、弟屏書的見證下,向鍾芳圃祭祀公業添典55圓。
(全文如下)
立找杜絕賣田契字人△△先年有出典龔振德凌落庄竹架下水田貳處,甲聲界址悉載原契,近年振德號轉典新北勢鍾芳圃令祖嘗內,今因回唐省親,缺乏盤費,託得中人鄰親向鍾芳圃親找賣出銀五拾五員正,即日銀契仝中兩交明白,中間並無短折等情,自找絕之后永不得言贖,亦不得言增,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索,恐口無憑,立找杜絕賣田契一紙,並上年老契共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實領到契內找絕價銀五拾五員正是實,立批。
說中人馮秀昌、徐慶增
在場水甲馮海昌,在場戚謝廷海、弟屏書
咸豐六年丙辰十二月日立找杜絕賣田契人△△
參考資料: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4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2019/01/17